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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受贿244次 检方对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决定逮捕

17年受贿244次 检方对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决定逮捕

2020年01月13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3日发布消息称,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决定逮捕。官方通报显示,他在17年间先后244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45.7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茅台酒等礼品。

  据悉,王隆庆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隆庆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称,2002年1月至2019年6月,王隆庆借春节、中秋等节日,操办婚丧喜庆之机,先后244次违规收受43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45.7万元以及茅台酒、金条、红木家具等礼品。其中,中共十八大后违规收受礼金70.2万元。他还被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

  此外,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政作出逮捕决定。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猛作出逮捕决定。(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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