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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十条政策

贵州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十条政策

2020年02月08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2月8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8日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贵州省制定了十条政策措施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快速提高供给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缓解省内口罩、消杀用品(消毒液、免洗手凝胶、医用酒精等)、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疫情防控物资供需矛盾。

  政策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快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产量。切实强化资金支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采取“三班倒”等方式满负荷生产,从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安排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奖补资金,依据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的实际产量实施分阶段梯级奖补,鼓励企业开足马力,加班加点生产,鼓励企业加快提升产品产量。

  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扩产保供创造条件,及时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原料供应、劳务用工、物流运输、税收减免和融资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优先保障要素资源,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所需电力、土地、用水、交通运输等要素资源,要做到优先配置、优先保障,为企业有效提升产能、提高产量提供良好条件。

  政策支持企业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产能。对企业进行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改(扩)建、异地迁建、研发转产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权限,需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做到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加快实施扩能改造,支持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抓紧通过新建、改(扩)建、异地迁建、研发转产等方式快速提升生产能力,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资金支持条件,且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项目,通过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贵州省工业和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投放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基金支持。

  鼓励企业研发和转产,对疫情防控物资特别是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红外线测温仪等贵州省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急缺物资,组织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和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研发和转产应急用品或替代产品。对成功实施研发转产并有效应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过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奖补资金,对参研、转产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政策强化激励保障,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落实兜底政策保障,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通过扩能增产、研发转产等方式快速提升防控物资产量。疫情解除后,对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产的富余产品,贵州各地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统一进行兜底收储。

  指导享受政策红利,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贯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及时享受资金扶持、税收减免返还、社保费率降低、贷款融资等方面扶持政策,依法依规享受政策红利。

  政策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平稳有序。合力抓好质量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物资各项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投机取巧、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一经发现,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取消各类支持政策。

  切实强化行业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运行管理。

  上述十条政策措施自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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