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全面督查生产企业 国家药监局力保抗疫用药用械安全

全面督查生产企业 国家药监局力保抗疫用药用械安全

2020年02月08日 1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全面督查生产企业 国家药监局力保抗疫用药用械安全

  中新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8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中国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江德元表示,为保障疫情防控中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全面督查生产企业,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江德元指出,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已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药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及体外诊断试剂等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

  据悉,为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已派出11个工作组,赴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等生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的重点省份开展督导检查。

  除对生产源头把关外,江德元同时介绍,国家药监局还部署了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可追溯。

  江德元指出,国家药监局将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对国务院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明确药品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及相关诊断试剂、呼吸机等医疗器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行为。(完)

【编辑:郭泽华】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