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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

宁夏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

2020年03月13日 1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宁夏严禁以实验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

  中新网银川3月13日电 (李佩珊 石羽佳)3月13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宁夏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促进宁夏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从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制度、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和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工作措施。

  在义务教育阶段,宁夏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公办民办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试成绩为依据编班,严禁以实验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切实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同时,《通知》规范了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并规定从2020年秋季入学开始,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验证。在高中阶段,《通知》要求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通知》要求宁夏各市、县(区)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机制,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对于特殊群体,更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要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以及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据了解,宁夏各市、县(区)招生入学方案将于2020年4月底前报宁夏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招生入学平台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建设,逐步实行网上报名、阳光招生,方便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和群众政策查询。(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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