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宁夏司法厅“一把手”出庭应诉 系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后全国首例

宁夏司法厅“一把手”出庭应诉 系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后全国首例

2020年04月10日 22:2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宁夏司法厅“一把手”出庭应诉系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后全国首例
    庭审现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供图

  中新网银川4月10日电 (杨迪)4月10日,原告李某诉被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中法庭开庭,宁夏司法厅厅长冯自保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出庭应诉。据悉,此为重组后的全国司法厅(局)、宁夏区直行政机关“一把手”首次出庭应诉。

  据了解,原告李某原系宁夏执业律师,后因其自身原因长达十余年未再执业,2018年准备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因不服“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协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律师执业”的有关要求,请求“依法取消重新执业申请需进行实习和一年实习期”,并要求司法厅“依法重新予以核准并即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宁夏司法厅依法做出回复。其对司法厅的回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审判长引导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对证据进行质证,重点针对原告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适时对需要查清的问题进行询问。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体现了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

宁夏司法厅厅长冯自保(左)出庭应诉。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供图
宁夏司法厅厅长冯自保(左)出庭应诉。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供图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但却有不凡的意义。”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海滨介绍,该案由宁夏司法厅主要负责人出庭,体现了被诉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敬畏、对诉讼案件的重视、对法庭以及原告的尊重,是一场生动的司法实践。

  据悉,在全国行政诉讼审判和庭审实践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高是一个现实问题,“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我今天作为被告出庭,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体现了诉讼双方地位的平等。”冯自保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原告面对面平等地交流,有助于促使一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完)

【编辑:张楷欣】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