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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发声明支持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发声明支持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

2020年05月22日 2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发表声明 支持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来源:中国新闻网

  (两会速递)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发声明支持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陈小愿 唐贵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22日发表声明称,拥护和支持《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声明表示,我们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

  声明指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已经成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当务之急。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没有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活动愈演愈烈。

  声明指出,去年“修例风波”发生后,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毁损侮辱国家主权的标志,乞求外部势力干预和制裁香港,实施暴力犯罪和本土恐怖主义,严重践踏香港法治,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造成严重危害,破坏社会稳定,重创经济民生,制造社会撕裂和对立,损害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国际形象,荼毒下一代,贻害深远。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已经刻不容缓。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此次作出决定,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世界上任何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中央权责,中央是国家安全及国家利益的最终守护者。在香港特区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宪法笫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和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解决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屏障,是行使中央权责,是对基本法实施行使监督权。

  声明指出,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一国两制”下的特殊安排,不影响中央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有关立法和执法体系。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没有取代或废除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加快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

  声明指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更好地保障香港高度自治及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回归以来,按照“一国两制”方针,香港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香港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示威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这在回归前是无法做到的。但高度自治是在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始终享有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世界上任何权利和自由并非没有规限,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惯例。只有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加固国家安全屏障,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才有牢固的法治基础,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权利自由才有更坚实的保障。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等四类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针对的是香港当前面临的危害国家安全最严重、最突出、最迫切的风险,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符合所有爱护香港市民的所思所盼。

  声明说,我们相信,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保护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利于维护香港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必将推动“一国两制”航船沿着正确的方向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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