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通知 加快完成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
记者从陕西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并对退出程序、时限予以明确和细化。
《通知》要求:禁止在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禁止在秦岭北麓开山采石。需关闭退出的矿业权,今年10月底前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关闭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通过扣减避让的矿业权,今年12月底前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退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在一般保护区的露天采矿活动,矿山企业要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陕西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把准入关口,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陈武 甘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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