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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突出环境修复

福建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突出环境修复

2020年06月05日 2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6月5日电 (林玲)6月5日是第四十九个“世界环境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获悉,近年来,该院完善十六项工作机制,突出保护重点、推动环境修复、打造联防体系,着力做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免疫系统”,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而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体现在国家公园。

  据福建省高院副院长罗志沙介绍,福建法院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等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核心,严厉打击惩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创新引入惩罚性赔偿,有效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福建法院共审结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2080件,判处108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福建法院重点惩治为食用及其他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罗志沙表示,这一做法从源头上控制了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引导公众增强法治观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同时,福建法院还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中、诉后,将修复范围从森林延伸到水流、海域、滩涂等领域,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削填引种、固坝填石、引流冲污等多种修复形式,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永续利用。

  三年多来,福建法院适用“补种复绿”677件,责令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2万余亩、放养鱼苗758.6万尾,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稳定性。

  发布会上,福建省高院发布了10起与国家公园及周边地区有关的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盗伐滥伐林木犯罪、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以及林业、渔业、水产养殖业等方面的合同纠纷。

  “通过发布以上典型案例,希望能够倡导‘优美的生态环境为全社会共同享有,需要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建设美丽福建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罗志沙说。

  人类与自然相互依存,健康平衡的生态系统离不开每一个物种。罗志沙强调,福建法院将以生态环境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为抓手,不断开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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