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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涉港国安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

外交部:涉港国安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

2020年06月10日 20:4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外交部:涉港国安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

  中新社北京6月10日电 针对极个别外国政客声称涉港国安立法将破坏“一国两制”,中国外交部10日表示,中国涉港国安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有关立法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外交部官网6月10日登载《关于涉港国家安全立法你需要了解的6个事实》指出,很多国家和国际人士认为,中国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势需要、人民期待、国际惯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应支持中国全国人大的决定。但极个别外国政客妄加评论、横加指责,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外交部梳理了6个有代表性的谬论。在回应“涉港国安立法将破坏‘一国两制’”这一谬论时,外交部指出,恰恰相反,有关立法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开宗明义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外交部表示,“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是根、是本。如果“一国”原则出现动摇,“两制”就无从谈起。香港出现乱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反中乱港和外部势力无视“一国”之本,挑战“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

  外交部强调,中国涉港国家安全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特区法律制度不会变,特区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不会受到影响。(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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