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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首次,读懂习近平治国的这个关键词

从三个首次,读懂习近平治国的这个关键词

2020年12月04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近观中国)从三个首次,读懂习近平治国的这个关键词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题:从三个首次,读懂习近平治国的这个关键词

  作者 钟三屏

  12月4日是中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被提出之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

  透过这“三个首次”叠加的特殊时间窗口,“宪法意识”集中凸显,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一再强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更加清晰可感。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这一庄严时刻定格成共和国的历史。

  2018年3月17日,再次当选中国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抚按宪法、紧握右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

资料图: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观察人士认为,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拉近宪法与民众的距离,使人们认识到宪法不是“闲法”,是有力量的,是“活的”。

  而今天已被中国民众所熟知的宪法宣誓制度,正是在习近平大力推动下确立施行的。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习近平在作决定说明时道出背后考量:“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此后,这一制度通过国家立法被写进根本大法。同样,在习近平的推动下,中国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之后习近平多次在宪法日作出指示,强调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他曾说:“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资料图: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资料图: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事实上,对于宪法的重视,贯穿习近平从地方到中央工作的全过程。习近平的政治理论著作《知之深 爱之切》曾披露,早在1983年,习近平在正定县工作时就提出:“要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宪法、法律,使人民群众知法、依法,自觉同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

  在浙江工作时,他在2002年浙江省暨杭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即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首要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治省”。

  2012年12月4日,刚刚履新中共中央总书记不足一月的习近平,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在讲话中,他鲜明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习近平在会上说。

资料图:2019年10月1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图为群众游行中的“民主法治”方阵。<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富田 摄
资料图:2019年10月1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图为群众游行中的“民主法治”方阵。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8年2月24日,中南海怀仁堂。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我们学习的这个地方,同我国宪法有密切的联系。”习近平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是在这里通过的。今天,我们在这里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学习,具有特殊意义。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就在日前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构成这一思想主要内涵的11个“坚持”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再度被强调,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得到深刻回答。

  中国学者认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这次规格空前的会议,释放出要靠法治护航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信号,而这些“坚持”不仅明确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也是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极端重要性的显著体现。

  从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从十九大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再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首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次提出,习近平所一再强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历史脉络和现实关照愈发清晰可感。(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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