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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国家发改委: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2021年01月06日 2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月6日电 (记者 庞无忌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该意见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表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目前中国在城镇公用事业发展领域等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部分地区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的项目多、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等。

  此番意见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

  二是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

  三是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或收费,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改善发展环境。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多元主体合作,激发市场活力。

  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方面,意见指出,重点围绕建筑区划红线内外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收费等,加快加大清理步伐和力度,取消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完)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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