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海出台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乘驾电动自行车均须戴头盔

上海出台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乘驾电动自行车均须戴头盔

2021年05月11日 04:45 来源:法治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乘驾电动自行车均须戴头盔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不管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应当开启照明装置,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不得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

  《条例》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时,应当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新模式,牵头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快递、外卖非机动车监管平台,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将车辆、驾驶人等信息全量接入,并依托平台加强对快递、外卖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同时,将通过相关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联通、骑手违法信息及时推送,不断提升平台使用的便捷性及服务能力,方便骑手线上办理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

【编辑:陈海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