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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

2021年05月18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视频: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进展如何?国家减灾委回应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8日电 国新办18日举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发布会,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介绍,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要目标是: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

  郑国光指出,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要目标是:

  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客观认识当前全国和各地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减灾能力和区域多灾种特征,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健全风险评估与灾害防治区划等技术方法体系,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度体系。普查成果将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包括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监测预警、物资调配、灾情评估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提供基础科技支撑,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郑国光表示,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涉及范围广,包括致灾、承灾体、减灾能力、隐患、防治等。二是参与部门多,国家层面有17个部门、全国所有省、市、县都参与普查工作。三是统筹要求高,横向部门协调、纵向上下协调、管理与技术协调、调查与评估区划协调等环节多,工作量大。四是技术难度大,需要统一的技术体系、技术规范和软件系统平台。因此,本次普查工作的重点在“统筹”,难点也在“统筹”。

  郑国光介绍,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普查工作体系。全国所有省、市、县全部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专职管理队伍和技术团队,编制了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组织技术培训,开展普查试点等。中央层面相关部门也组建了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和技术团队,加强组织实施和对地方的培训与技术指导。

  二是完成了普查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形成了普查技术体系。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了调查类技术规范48项,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45项,研发“1+10”普查软件系统,“1”是国务院普查办,“10”是参与普查的10个行业部门,都研发普查软件,实现了普查软件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和统一入口登录,形成了分行业和综合性普查数据质检体系,确定了89项上千个指标的数据共享清单和240余项普查评估和区划成果清单。试点“大会战”和全国试点验证完善了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等。

  三是探索形成了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和普查队伍。各地普查办和主要行业部门落实专职人员,组建“行业部门+综合部门+第三方”技术团队,采取集中办公等形式强化普查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形成了适合地方特点的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田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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