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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的厦门实践

“中国之治”的厦门实践

2021年07月01日 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厦门7月1日电 题:“中国之治”的厦门实践

  中新社记者 杨伏山

  法治政府建设,一向为中国官方所重视。特别是中共十八大确立法治政府建设奋斗目标之后,这项“中国之治”工作更是提上议事日程,加速推进。

  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工作,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翌年8月,在其公布的首批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中,厦门市榜上有名,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日前,中新社记者随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主题宣传活动”采访团一行走进厦门,通过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了解该市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管理方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所进行的探索,身临其境感受了“中国之治”进程中的厦门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法治建设快步发展并走在全国前列,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文明和谐、安定有序的城市软环境成为厦门的特色优势。”厦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丁贤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他说,早在30多年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厦门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他提出的综合治理筼筜湖“20字方针”中,第一句就是“依法治湖”,体现前瞻的法治思维和理念,为厦门留下尊法、崇法、尚法的优良传统。

  厦门1994年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自此,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上,特区创业者以其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胆略,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厦门特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和特区高速发展的新优势。

  丁贤志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厦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迈上新台阶,法治已成为该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鲜亮底色。

  2016年,厦门出台全国首部“多规合一”管理地方性法规,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厦门模式”。2017年,厦门获得“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2018年10月,“厦门市打造多规合一厦门样本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副局长陈玉辉告诉记者,该市2014年开始探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多规合一改革。历经三四年的实践,这项改革成为全国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突出亮点,2018年国务院将这一改革经验作为样板在全国16个试点地区推广。2019年,厦门蓝本又在全国复制推广。

  厦门市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规72部、市政府制定修改规章44部。厦门聚焦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和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多规合一、促进社会文明、垃圾分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用建设等法规均开创地方立法先河。

  同时,厦门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98%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以办理,政府透明度指数位列全国第一,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位居全国第三,营商环境成为全国标杆。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廖慧敏说,去年4月挂牌成立的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是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司法协调平台,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方面,交出一份合格的“厦门答卷”。

  在此之前,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于2019年4月设立,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也在推进金融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书写出“厦门经验”。

  此外,厦门还率先形成了涉台审判、检察、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服务机制;成立全国首个市级诉非联动中心,多元调解格局日趋完善,以法治创新社会治理。

  厦门法治城市建设,一直在路上。丁贤志表示,将持续对标一流,探索创新,推动包括“海上丝绸之路(福建)法务聚集区”创新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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