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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决定逮捕

最高检依法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决定逮捕

2021年08月04日 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据中国最高检4日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公开资料,李文喜,男,1950年3月生人。其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李文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文喜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消息说,李文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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