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十届人大代表徐水连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
徐水连,男,1952年7月出生,系浙江富可达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
据杭州市公安局报告,2007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在侦办犯罪嫌疑人裴银福(已向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等人抽逃出资一案时发现:2004年11月,徐水连明知裴银福无经济实力出资的情况下,于当年11月11日出借50万元供裴银福注册杭州德昌贸易有限公司验资时使用,并明确告知裴在公司注册成立后,要立即将50万元归还。当年11月23日,裴银福将50万注册资金抽出归还徐水连所在的富可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徐水连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涉嫌抽逃出资罪。另外,萧山区公安分局还发现徐水连在2004年富可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700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魏皓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