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就业歧视法专家稿:建议成立国家机会平等委员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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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就业歧视法专家稿:建议成立国家机会平等委员会
2009年04月02日 09:4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五年前,中国几乎听不到“反就业歧视”这个词。

  但这并不等于歧视不存在。

  “蒋滔身高案”、“周一超杀死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案”、“张先著反乙肝歧视案”等一系列震惊全国的案件,让很多学者关注并研究中国的“就业歧视”问题。

  2004年,由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成立。去年,课题组开始起草法案。今年两会期间,《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提交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鉴于我国就业歧视存在的严重状况,对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这是写在建议稿最前面的一段说明文字。

  据专家课题组领衔人物、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介绍,该草案有两大亮点:设立国家机会平等委员会(以下简称平机会)、设置反隐性歧视的举证责任倒置。

  “曾经我是那么地接近幸福”

  “曾经我是那么地接近幸福。”

  2005年3月24日,一封网友来信深深触动了蔡定剑教授的心。

  网友蔡剑诉说了两个月来的遭遇:她去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应聘,通过了笔试和试讲,成绩都很好,却在春节前的体检中查出来是乙肝携带者,于是被拒。

  “我一直努力学习,就是希望我能有一份好的工作和过上幸福的生活!我要把爸妈接过来玩,一家人去莫愁湖,去紫金山,去中山陵。”蔡剑无数次憧憬过的幸福生活因为“携带乙肝病毒”离她越来越远。

  一年以后,蔡教授再次收到蔡剑的来信:“还记得我吗?我是您未曾谋面的蔡剑。乙肝病毒携带是我的标签。”

  她依旧没有找到工作。

  “请相信我,歧视真的很严重。我们,渐渐被逼到一个角落。”“中国人大多相信善恶终有报,我也不例外。因此想不明白从来都是善良乐观地对人对事的我,为什么受到命运的戏弄。”

  在蔡教授的书房,摆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和资料。他们希望蔡教授能给他们一个建议或者帮助他们找回工作的尊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蔡教授甚至用“悲惨”来形容很多受到歧视的人的经历。

  不是受害者,很难感觉到受到歧视的严重性,但是在一个有就业歧视的社会,人人都是受害者。“今天我们歧视老年人,但每个人都会老去;今天我们歧视别人的女儿,有一天我们的女儿也会遭遇别人的歧视。”

  “我理解周一超为什么会杀人,我理解他为什么愤怒。从小到大都有很好的成绩,却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这一无法改变的事实,工作、梦想、希望便全部失去。他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一个工作岗位,应该凭能力取人,而不是相貌、性别、年龄等等这些自身无法改变的东西。”

  关于何为就业歧视,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为: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与职业能力和职业的内在客观需要不相关的因素,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上作出任何区别对待,从而取消或损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

  蔡教授表示,反就业歧视法并不是限制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企业用人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标准,但这个标准不是偏见。反就业歧视法要反对的是无用的偏见,而不是合理的要求。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的偏好而非岗位本身的内在要求设定的限制性条件才是就业歧视。

  设立专业机构解决争议

  从此次专家建议稿的内容来看,设立国家机会平等委员会是最大的亮点,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个内容。

  为了制定专家建议稿,蔡定剑以及其他专家组成员考察了欧盟、韩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歧视立法现状。他们发现,设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几乎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做法。“反歧视争议很多需要协调,考察中发现,有些国家95%的争议都是在这样的机构中解决的。”

  在蔡定剑等人的构想中,平机会属于准司法组织,是个综合性的委员会,由来自多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就业歧视不仅仅涉及到法律问题。这种综合性的组织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别国实践证明,协调的效果甚至比司法的效果更好。“就中国目前的情况看,案多人少是普遍现象。一部法律的出台,必然带动相关案件的激增。我们也不能指望仲裁机构和法院解决所有的问题。”

  但是因为一部法律而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在我国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在专家建议稿中,这个机构是由国家来保障经费的。

  对此,蔡教授表示:“我们此次的专家建议稿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其宣传意义,我们提供了一种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至于国家最后怎么接受还需要漫长的讨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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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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