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购房门”事件再起波澜:谁也不愿补差价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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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购房门”事件再起波澜:谁也不愿补差价
2009年06月11日 03:5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温州市“得月花园”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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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已“关门”的温州“购房门”近日再起波澜,对政府作出“补差价”的处理决定,一批买卖房子的当事人都不买“账”,卖家和买家都不愿补交这笔“冤枉钱”,买房者甚至把事情闹到了市纪委和政府。由此,温州一批干部在安置房中的腐败问题再次露出“冰山一角”。

  政府限令补差价

  前不久,温州市曝出的“购房门”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政府职能部门、掌管政府房源的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于2004年到2005年间,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暂定价”将143套好房子内部销售给一大批官员和关系户。购房人中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商局、公安局、执法局、房管局等机关部门的数十名市、县级干部。

  广大干部群众和网民纷纷谴责一些干部利用权力拿到好房子等腐败行径,同时也批评政府监管缺位导致腐败。

  温州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此事,组织力量严厉查处。一个多月后,温州市委市纪委作出了最终处理决定。首先认定旧城改建指挥部的主要问题是“两个擅自”:违反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多余的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擅自决定每平方米8000元的预售价。

  同时,温州市委市纪委对主要责任人、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权书予以立案调查;经两家国家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涉及18个楼盘的评估和温州市发改委的审定,确定当时的市场综合平均价为11549元/平方米,同时确定了每套房子的实际市场价;责成购房人补差价,若购房人对政府审定的价格不接受的,双方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143套剩余房的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此,许多群众和网民表示不满意和“无语”,认为这是找“替罪羊”、“掩盖腐败”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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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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