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收入差距扩大化是郑州刑事案件高发根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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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称收入差距扩大化是郑州刑事案件高发根源
2009年06月15日 10:1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得一份独特的调查报告。报告不仅对2005年至2008年郑州市刑事犯罪情况进行了翔实的调查分析,而且还尖锐地指出,刑事案件之所以高发,主要是因为“收入差距变大、社会管理不到位、侵财犯罪定罪数额标准滞后”等问题。

  特点

  侵财犯罪居多轻刑案件大幅上升

  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至2008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起诉刑事案件39592起61499人,提起公诉36108起55681人。2008年的受案、起诉人数和2005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10%和107.8%。而同一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人数较2005年仅上升了21.8%。

  调查报告认为,分析这些案件,郑州市的刑事犯罪存在六大特点:

  案件绝对量大。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人数看,郑州市在全省所占的比重较大。以2007年为例,郑州市共提起公诉15806人,占到全省总数69559人的22.7%。而从人口总数看,截至2007年年底,郑州市总人口为735.6万人,仅占全省常住人口的7.9%。

  案件呈现逐年大幅递增趋势。4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受案和提起公诉的人数分别以平均30%和31%的速度递增。2007年的增幅最大,分别达到48.5%和42.6%。当年,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数同比仅上升了15.2%;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数和前一年相比,仅上升了5.1%。

  涉案人员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4年来,在被起诉的55681人中,农民31154人占56%,无业人员18131人占33.6%,两项合计接近90%。多数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素质较低,多为初中、小学毕业,甚至是文盲。

  侵犯财产犯罪居多。统计4年来的数据可以发现,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的有31957人,占被起诉人数的57.4%。其中,盗窃犯罪较多,共有17796人,占侵犯财产犯罪总数的55.7%;抢劫犯罪5731人,占17.9%;诈骗犯罪1610人,占5%;敲诈勒索犯罪1198人,占3.7%。

  轻刑案件占多数。4年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刑的共38290人,占全部已判决总数的75.5%。而且,轻刑案件数量近年来大幅上升。2008年,被判处轻刑的共14752人,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52.2%,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141.8%。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加。4年间,共有5182名未成年人因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诉,占总数的9.48%。

  根源

  社会管理缺位定罪数额标准滞后

  调查报告认为,收入差距扩大化是刑事案件高发的根源之一。

  报告列举了一组数据作为说明:2008年郑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20元,而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454元,前者为后者的3.62倍。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后,收入差距的悬殊对比就更加明显。一些私欲膨胀又不愿意通过诚实劳动获取财富的人,就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

  与此同时,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对待也逐渐凸显。尤其是大量进城的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较低、就业竞争力不强,经常在城市里干最脏最累的工作,但却不能享受城市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一些人于是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调查还认为,社会管理不到位为刑事犯罪提供了空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不同利益群体的纷争大量增加。对于大量存在的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纠纷、农村邻里纠纷等,不少当事人缺乏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习惯,社会上也没能充分提供廉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得一些民事纠纷刑事化。

  调查称,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严重滞后,一定程度上使此类犯罪数量呈现“虚高”。以盗窃罪为例,1998年河南省制定的认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数额标准是800元。10年来,河南省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8年河南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9523元,是1998年的4.18倍。但由于这个定罪追诉标准10年来一直未作修改,导致大量危害性不大的一般违法案件只能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

  调查列举数据证明,在随机抽取的2008年6月郑州市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352名被告人中,涉案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有175人,占总人数的49.7%。报告称,如果将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提高到2000元,那么全市盗窃犯罪数量将减少一半左右。

  对策

  避免民转刑提高定罪追诉标准

  针对刑事案件高发的三大原因,调查报告一一“对症下药”。

  第一剂“药方”是,努力解决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机制,从根本上铲除犯罪的诱因。同时,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打击预防犯罪工作力度,是调查报告开出的第二剂“药方”。具体操作办法是:加强对犯罪高危群体及特种行业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街面巡逻和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区、单位的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破案率;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的民事调解功能,避免一些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激化。

  对于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追诉标准滞后的问题,调查报告建议“适当调高”,因为这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为司法机关“更加有效地打击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报通讯员 张胜利 李浩天 本报记者 邓红阳)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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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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