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庭审理18名被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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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开庭审理18名被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09年10月21日 20:2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1日9时30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魏永丰等18名被告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部分市民代表、部分被害人及家属、被告人家属、西安市公安机关部分民警和媒体参加旁听,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据了解,在18名被告中,除了首领魏永丰和骨干成员万德林、郭毅属于“70后”外,其余被告均为“80后”,最小的年龄只有20岁。

  这起涉黑案由西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魏永丰、万德林、郭毅等18名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移送西安市检察院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底,被告人魏永丰为牟取经济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郭毅、张炜等人介入西安市东郊一垃圾场的经营,并由此开始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一带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扩大势力,聚敛钱财,魏永丰先后笼络了纺织城区的侯皓玮、杨杰、翟鹏以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万德林、车力军、王庆伟、黄勇、焦林、李张子卿、李国栋等人。各被告人相互勾结,共同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魏永丰为首,万德林、郭毅、杨涛、孔祥熙、侯皓玮为骨干成员,并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这一组织从2002年至2007年期间,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一带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后来该组织还向西安市其他地区发展,在城市大规模强行拆迁、驱赶民工、暴力劫财、插手民事纠纷、讨要债务、强迫交易,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被告人魏永丰的控制下,该组织成员进行了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车力军、张凯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同时,还伙同部分组织成员实施了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犯罪活动。(记者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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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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