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政府办公楼三楼以下办公人员需爬楼梯——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广州新规:政府办公楼三楼以下办公人员需爬楼梯
2009年11月05日 15:4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如果你在广州政府办公楼办公,三楼以下(含三层)请走楼梯。昨天(4日),(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节能管理的通知》,请各单位从电梯方面节能。

  根据通知,建议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电梯不停二楼、三楼;配备多台电梯的楼宇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非使用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蒋铮)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