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法院到深圳异地执行发生冲突 20余人受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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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港法院到深圳异地执行发生冲突 20余人受伤
2009年12月11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焚烧后的传达室
受伤员工。图据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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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十二月十一日电 (索有为 粤法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一日透露,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十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对深圳太阳管道公司场地实施强制清场时,占用该场地的北京市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员工与买受方人员发生冲突,双方二十余人受伤。

  茂港区法院执行的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执行深圳太阳管道公司、深圳莱英达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原由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于一九九九年立案执行,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执结。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执行,茂港区法院依法对深圳太阳管道公司的厂房土地进行评估拍卖,由深圳市秋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案外人北京市太阳管道有限公司以与被执行人有租赁协议为由先后向茂港区法院和茂名中院提出异议和申请复议,均被驳回。

  因该场地被原深圳太阳管道公司员工苗宏等案外人占用,买受人强烈要求法院实施强制清场。茂港区法院经多次调解、协调无果,通知占用人限期搬迁,并决定组织强制清场。

  茂名中院、茂港区法院共抽调近七十名警力,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等配合下,于十日上午九时开始清场。准备进入厂区时,占场经营一方员工抗拒执行,从厂区办公和住宅楼向拟进场的执行人员和买受方接收场地员工发射烟花弹、土炮,投砸天那水、石块、玻璃等,并在厂区门口放置大桶天那水,将其中一部分洒在门岗值班室内放火燃烧,阻止清场,当地消防部门迅速派员扑灭起火。

  执行人员和买受方人员进入厂区后,因占用场地人员投掷烟花弹,炸伤买受方保安人员,引起买受方人员与占用场地人员激烈斗殴,现场公安、法院干警全力阻止双方斗殴,深圳市光明公安分局增派一百多名警力赶赴现场,迅速控制了事态。因冲突人员较多,双方共有二十多人受伤,现场公安、法院干警立即组织救治,将受伤人员送医院诊治。整个冲突持续约二十分钟。

  目前,部分轻伤人员已离开医院,广东省、市有关部门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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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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