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建立问责制度严惩统计造假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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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呼吁建立问责制度严惩统计造假
2010年03月09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无论是可收入支配增速10%的被增长,还是地方GDP总是跑在全国的前面,抑或是失业率一直不变的4%左右,还有越来越让人觉得反着来的CPI……许多人在一遍一遍被“雷”后已经习以为常了。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少阶和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两位全国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把视线放在了统计数据上。

  悖论一:

  全国GDP跑不过地方?

  2009年全国GDP增幅为8.7%,但各地公布的数据显示经济增速低于8.7%的仅有3个省市,增速在11%至15%的有19个,有的甚至在16%以上。

  悖论二:

  3亿职工“不算”职工?

  2009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都在10%以上,引发了网民“收入被增长”的议论。全国城镇职工共4.1亿人,而纳入国家统计范围的只有1.1亿人,占职工总数约70%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都没有统计在内,而他们的平均工资又远低于国有企业职工。

  悖论三:

  农民工失业“不算”失业?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底部分行业经营困难,导致千万农民工返乡。可有关部门公布的200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而同期中国社科院调查结论是2008年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造成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就业情况没有包括在里面。

  悖论四:

  60%的消费“不算”消费?

  我国CPI指标包括食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及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杂项商品与服务8类,对于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均不统计,而后三者正是中国家庭消费最主要的三项,可能超出家庭消费支出的60%。CPI越来越缺少数据准确性和代表性,有时甚至出现与多数民众的实际支出相反的情况。

  支招统计数据

  引入第三方机构 调整调查口径对象

  张皎建议,应该启用生活物价指数(LPI)作为居民生活开支指标,这种指数除了现有的CPI指数包括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住房消费、教育开支、医疗保险,这将真实反映居民的实际消费情况。

  王少阶委员建议,应采用国际通行的“下算一级”核算办法对GDP数据进行统计,抓紧提出国家统一核算地区GDP方案,正式推出主要指标环比制度,避免数据重复计算和人为干预。建立统计问责制,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类造假行为依法严惩。本报记者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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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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