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7月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赵昌华就《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做出了解释。2022年7月21日,国务院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这次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罚款规定,国务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 “三个一律”:
第一个“一律”就是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第二个“一律”就是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第三个“一律”就是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董语飞)
责任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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