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中国需将护林与护农相结合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月6日发表了题为《贫困农民成为中国森林保护工作的贫困支持者》的署名文章,作者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部主任高煜和该研究所土地保有权专家迈克·勒夫金在文章中指出,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一个重要的论述似乎被忽视了:中共中央强调要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补偿不仅对农民有好处,它还对环境有好处。
自1998年以来,作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一部分,国家要求山区农民帮助保护和改善生态系统敏感的森林和流域。该工程被赞取得巨大成功。
然而,研究表明,这个森林保护工程给地方经济和农民造成很大伤害,尤其是在以林业为就业和收入重要来源的最贫困地区。这可能会危及该工程的长远前景和效果。
文章称,在云南的一个村庄,在木材生产受到限制后,那里农民的收入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对贵州省一个小镇的调查,在禁止采伐的4年后,人均年收入减少了109元,62%的家庭跌至贫困线以下。
对四川和湖北的调查发现失业人数增加。
文章认为,在禁止采伐后让农民自谋生路的想法也许富有诱惑力,但政府必须认识到,受影响的地区在颁布禁令之前就已经是全国最贫困的,而农民的支持对于这项禁令的成果至关重要。
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只包含总体原则,没有具体说明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补偿受影响的农民和地区。
结果,在21世纪初,森林保护工程的全国平均补偿标准仅每亩每年5元,只是弥补森林管理费用而没有补偿权利所有人的损失。这个标准在2007年提高到每亩每年10元,有所进步,但远远不够。
文章称,一些国际上的样板可资中国决策者借鉴,例如,哥斯达黎加设法扭转了拉美地区最高的森林砍伐率。
中国已经朝着正确方向迈出步伐。广东、浙江和福建在2012年开始补偿农民的损失。
去年,政府承诺把对农民的补偿提高到每亩每年15元。这确立了一个真正公平和比较一致的生态服务费,不仅能弥补森林管理和维护费用,而且能抵偿失去的土地价值。由于缺少立法、融资手段和对生态服务估价的方法,这一举措富有挑战性。
但文章认为,希望是存在的,而且最高领导层给予了日益强大的支持。保护和增强农民的土地权益将为农村发展和法治奠定基础,同时也促进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