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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管联合警方"打假" 一年查出35个假房产证

2012年12月06日 10:39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老婆找人冒充老公,瞒着老公把家里房产卖掉”、“房子交给中介出租却被对方造假材料出售”、“为换取购房资格造假离婚证”……在房产登记过程中,一些人为了获取房产不择手段。12月5日,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通报了房屋登记过程中的造假情况,并与公安机关正式建立联动报案机制,今后发现造假者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去年“限购”以来

  产权登记部门查获假申请材料近千份

  “这些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的假证书。”5日,在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指着桌子上的各类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介绍说。这些假证件包括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单身证明、户籍证明、户籍卡、涉税证明、完税证明等,假证明材料则涉及房管、民政、公安、法院、税务等多个证明。

  “因为每天要查验的证件很多,所以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证件的手感、相关材料的格式都比较熟悉,如果有人造假,很容易被发现。”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副主任李呈伟拿出一份真房产证,和假房产证进行对比。他说:“这个假房产证虽然也有水印,但太过明显,这是其一;其二,房产证上的建房注册号,一看就是后印上去的;其三,这上面房管局的章是黑红色的,真正的章应该呈现很正的红色。”

  李呈伟介绍,现在实行电子版的房产登记簿,工作人员感觉证件不对时,一对照电子登记簿就可以判断是不是假证。

  据记者了解,造假证件虽然看上去像模像样,但工作人员可以从纸张、印章、格式以及编号上发现破绽。

  “不但有假证明材料,还有假人呢!”该中心受理科科长李兵介绍说,因为办理房产证手续过程中,需要本人到场,有的人就找个长得比较像的人来代替办理,例如弟弟代替哥哥等。为此,工作人员采取了照相存档的办法。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限购”以来,他们查获的假申请材料就有近千份,其中假房产证35份。

  虚假申请形式主要有4种

  房产证公证书身份证婚姻证全造假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介绍,有人提供这些假材料,就是为了进行房屋登记虚假申请,获取非法房产权益。当前,他们发现的虚假申请形式主要有4种。

  其一,申请人提供虚假建设手续,包括土地、规划、竣工等。这种情况主要是存在于开发商身上,“正规的申请手续要经过十几家部门审核,通过造假材料,一方面可以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手续,还能逃避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最终通过欺诈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杜建刚说,这种情况危害最大,如果土地手续造假,将来购房者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如果开发商把假证抵押给银行贷款,那么,将来银行就要承受损失。

  其二,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公证书、身份证、婚姻证、法律文书等,以获取不当得利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将不属于自己或属于自己但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房产办理转移或抵押登记,从而骗取购房人房款或银行贷款,或者偷逃税费。例如,有的中介给房管部门提供假的公证书,以获得代替房主处置房屋的权利。

  假离婚证和假纳税证明的目的也很明显。根据现在的限购政策,家庭中如果有两套以上的房子无法再购买房产。有人就提供假的离婚证,使夫妻二人中有一方成为没房子的单身,从而骗取可以购房的限购证明。也有人希望通过提供假结婚证逃税,本来正常的房产交易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而根据规定,婚内析产则不需要缴税。

  其三,假冒产权人申请登记,也就是“假人”。这种情况极易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或存在利害关系的相对方。例如,前期有个小伙子,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用钱,于是把母亲的房产证偷拿出来,找了一个人冒充自己的母亲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向银行借款。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通知了小伙子的母亲。

  其四,购房人提供虚假社保或涉税证明、单身证明等,以逃避限购政策,或者是为了享受税费减免、银行信贷优惠而获取无房证明。此类情况比较常见。

  例如,按照目前济南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济南购房需要提供两年内累计缴纳一年的社保或是纳税证明,有的人没有这些材料,就造假的纳税证明,来骗取购房证明。

  房管部门与警方联动

  造假者将被拘留并处最高1000元罚款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采取了很多办法、运用了很多手段对付造假。杜建刚介绍说,首先是借助科技手段,让造假者无机可乘。这包括利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直接读取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拍照留取申请人影像,随时调取已存影像信息进行比对,保证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

  与此同时,完成档案数字化,随时在受理、审核过程中快速调阅原房产档案,对售房人身份信息及房产信息进行查阅、对比,保证申请信息的准确性。

  还有就是通过与规划、建设、金融等部门的网络互联,查询证件的真实性。“例如,如果对申请人提供的纳税证明有疑问,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核对。”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业务审核管理,让造假者“原形毕露”。

  5日,一项新的防造假措施出台,那就是房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正式建立联动报案机制。当天,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与驻地派出所签订合作协议,将房产交易大厅作为巡防责任区,民警随时进驻房产交易大厅。“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案,警方将第一时间受理案件,第一时间没收造假资料并控制造假人。”杜建刚说。

  杆石桥派出所所长曲文政表示,一旦登记中心发现有造假者后,他们接到报案后会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控制造假人,并作出处理。

  据曲文政介绍,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相关证件、印章等涉嫌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2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后续措施

  有人动你的房屋档案 马上就会有短信通知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介绍,今后将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识别造假行为。

  该中心将引入指纹识别技术。申请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存档,之后办理该申请人业务时,需要进行指纹验证。

  建立短信综合服务平台,开通短信通知。在当前已经开通短信通知领证的基础上,逐步开放档案查询通知、档案异动通知等服务功能。“一旦有人动了你的房屋档案卖房,马上就有短信通知本人。”杜建刚说。

  第三项措施是建立用户密码管理体系。申请人可设置用户密码,配合短信随机码实现申请人身份认证。

  此外,该中心将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尽快建立土地、规划、城乡建设、公证、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联网共享机制。

  温馨提醒

  选择中介先看资质 自家证件别轻易借人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办理涉及房屋登记的相关业务时应切实注意以下几点事项,形成良好的自我保护习惯。

  一是在办理业务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并通过房管部门提供的途径去及时修改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短信服务能够及时通知到本人。

  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处置房产时,要选择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避免出现骗卖房产的情况发生。

  三是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不要轻易地借予他人,以免他人违法处置房产,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四是要定期形成查阅自身房产情况的习惯。当前,房管部门已经从网上开辟了网签备案查询系统,下一步还要开通网上档案查询系统,市民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崔荣杰 生活日报)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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