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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房销售平稳 部分中介门店零成交

2013年04月08日 09: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重庆市3月30日出台了“国五条”调控细则,要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并明确了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自3月31日至4月6日的一星期内,重庆二手房交易量大幅下降,新房交易量和价格则基本保持平稳。

  部分中介门店零成交

  4月6日至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了位于重庆主城区的江北区和南岸区的部分房产中介,看到门店里非常冷清,很少见到看房者。中介表示,细则出台后的一个星期内,二手房交易量降低幅度普遍至少在50%以上,一些门店甚至零成交。

  江北区钢运房产某门店销售人员介绍,3月30日后看房的人与之前相比减少很多,4月以来还没有下单的,至今成交为零,来咨询的客户都很少。在户型上,看房者了解小户型的居多。而3月平均每天有2至3人下单,最火是3月5日至20日,成交量环比增幅接近50%。

  江北区中先地产某门店销售人员介绍,自3月下旬开始购房者下单就减少了,3月30号后看房的人比之前减少了三分之二左右,到目前还没有下单的,看房者更倾向于小户型。非免税房的价格基本平稳,但免税房的价格有上涨。

  在南岸区,部分中介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细则出台后看房人数大幅下降,有的门店下降幅度达90%,不少门店从3月31号至今都没有下单的,看房的人中关心小户型的人较多,但房源却是大户型的较多。

  这些房屋中介透露,目前买方和卖方对价格的分歧明显增大,3月时讨价还价的情况不是很多,但新政细则出台后双方都比较坚持自己的报价,经常发生双方为价格争执很久的情况,导致成交难度加大。

  在一家中介门店,一位看房者表示,自己主要看的是能免除征收20%个税的房源。至于税费由谁承担,看房者表示,最终由自己承担的可能性大。

  根据房屋中介销售人员透露,20%的税收由谁承担主要是买方与卖方私下商量,但从实际情况看,基本上都是转嫁到买房者上,还有部分卖方就直接把税收部分加进了房价里。

  个税计征标准仍待细化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重庆江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了解到,新政后一周来办理过户的人数相对3月份少了一半以上。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3月每天放号达100多个,大厅是人山人海的,但这一周过户的数量寥寥无几。

  江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税收的工作人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将严格按照20%的征收标准执行,如果房屋原值和装修发票等金额无法确定的,将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估计算。

  不过根据部分房屋中介人员透露,目前税务上关于如何征收20%的操作细则还很不明确,买卖双方只是把相关材料提交上去,但具体该怎么征收,征收多少,他们和交易方都不清楚。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了重庆部分主流的开发商,细则出台后新房销售价格和成交量与之前变化不大,目前开发商尚无调整销售价格和折扣等政策的计划。

  某房产开发公司人士表示,从重庆近两年的购房人群分析,绝大多数属于刚需,投资型和投机型的购房者已经非常少。此次政策打压了二手房市场,对新房市场而言,将原来计划购买二手房的人群驱进新房市场的比例将大于因转让成本增加而放弃购买新房的比例,因此政策对新房市场影响很小。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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