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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0万元

2013年06月21日 16: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房贷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下月1日起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3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调整将有效减轻购房者的供楼负担。

  缴存不满两年

  只能贷26万元

  根据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足2年(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记者致电12329热线了解到,此次调整后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确认标准,即要想申请30万元的最高额度必须满足条件。如果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2年以下(大于等于12个月、小于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依然按照不超过26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12年度财务和管理情况通告显示,公积金用于购房、建房仍是主流,去年佛山职工购房、建房等提取46.03亿元,同比增长16.44%,占提取总额的93.17%,租房提取提取公积金占比仅为0.06%。

  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标准:

  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2年以下(大于等于12个月、小于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6万元;

  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大于等于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陈昕宇)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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