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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东江学府小区兑现不了说好的学位 业主焦急

2013年07月19日 14:0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绘图:吴文锋

  日前有东江学府的业主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几年前买房时开发商允诺的惠州一中学位,如今兑现不了。眼看着快到9月孩子入学的时间了,家长每天都在为孩子的学位问题奔波。

  承诺的学位无法兑现

  “在东江学府买房,业主直系亲属能够获得惠州一中学位”,这是东江学府售楼时大肆宣传的卖点。2009年,业主海棠(化名)就在东江学府购买了房子,而她买房的目的很明确:惠州一中学位。

  据海棠叙述,买房的时候,遍布全城的广告、营销人员的承诺,都使她相信只要买了东江学府的房子,孩子上重点高中将不再是问题。而在购房时,她也得到了一份开发商提供的学位申请书,要在上面填写业主需要学位的时间。海棠在上面写明了自己需要学位的时间为2013年9月。填完申请书,海棠以为孩子入读惠州一中的事无虞了。

  然而,当海棠找开发商拿“预订”学位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却是学位已经没有了。

  海棠告诉记者,就在上周四,一些业主找开发商去要学位,开发商方面却让业主自己找学校要去,此前允诺的学位,如今无法兑现。

  这可把海棠急坏了。当初孩子考高中填报志愿,以为惠州一中有了学位,就没有将其它学校排在最前,怕的是一旦被其它学校录取,就没法进一中了。如今眼看9月就要开学,却突然得知没了学位,孩子眼看没有高中可读,家长怎会不急?而像海棠一样情况的,东江学府共有14户人家。

  二期有两个开发商

  那么,学位怎么说没就没有了呢?据海棠说,业主了解到的情况是,东江学府是由世纪置业跟浩盛集团共同开发的。不同的楼栋属于不同的集团,而他们没有学位的这14户家庭,所买楼栋是浩盛集团开发的。他们当初所填写的学位申请书,盖的也是浩盛集团的章。

  海棠告诉记者,世纪置业因为赞助惠州一中新校区的建设,所以每年都有一定的名额,该数字大约在100多个。过去世纪置业每年会分一部分学位指标给浩盛楼栋的业主,一般在20个上下,但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今年世纪置业没有分派学位给浩盛楼栋的业主,这才导致他们面临如今的难题。

  海棠说,他们买楼就是冲着东江学府这个楼盘去的。业主哪里知道一个楼盘会有两家开发商,更没想到买的楼栋不一样,还会影响学位问题。

  记者在惠州房管局网站查询,发现东江学府二期楼栋的确分属两个不同的开发商,部分楼栋的开发商为惠州市浩盛集团有限公司,另一部分则是惠州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另据了解,作为东江学府的项目开发商,世纪置业先后出资3亿元兴建惠州市一中高中部和惠南学校。2003年更是在东江学府内兴建了惠州一中高中部新校区,占地达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东江学府投资建设的惠州一中高中部,给东江学府小区业主直接预留2004—2018年的高中学位,只要是东江学府的业主子女,就算没考上只要分差在合适的范围内(据称低于分数线150分内),也可就读。

  这个优惠的学位预留权曾经被公开放在售楼处,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领取学位申请书。就读时,业主携带购房合同和学位申请书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入学手续。每户业主拥有惠州一中高中部学位限一个,只能直系亲属使用。

  浩盛集团:世纪置业今年没给指标

  记者向世纪置业电话咨询了解到,东江学府只有二期是世纪置业与浩盛集团共同开发的,双方并没有合作开发其它后续几期。至于买了浩盛集团开发的楼栋,业主是否有学位,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同时联系了浩盛集团,一名副总告诉记者,他刚上任不久,也是刚刚了解到的情况。2007年到2008年,浩盛与世纪置业共同开发了东江学府二期,当时世纪置业允诺每年提供25个学位给浩盛的业主,但双方没有签订具体的协议,类似一个口头的承诺。

  该副总介绍,一直到去年,世纪置业都有分学位给浩盛的业主,然而今年不再提供。至于原因,该副总分析,一个可能是双方现在有了矛盾,另一个则是今年世纪置业的学位指标也不够。听说惠州一中的招生指标在减少,分给世纪置业的学位可能也不够多了。

  浩盛方面表示,他们很理解诸位家长,但他们手里确实没有学位,有的话肯定第一时间给家长。为了帮业主解决问题,他们已经在跟教育部门进行联系了。他们希望,双方老总能够坐下来协商解决学位问题。

  此外,业主方面也告诉记者,东江学府的14户业主不断在与浩盛集团进行交涉,最新进展是,对方告知他们,下周二将会给出答复,对方会尽最大努力解决问题。

  要写入合同

  ■律师提醒购房带学位

  广东衡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韦世州表示,一直以来,很多楼盘都打着“学位房”的旗号吸引购房者,而家长为了孩子的将来,也乐得为“学位房”买单。而实际上,一些楼盘广告宣传所谓的购房送学位其实并非无条件地送,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跟购房入户同一性质,按购买房产所在片区获得相应的学位,这并非开发商宣传的赠送学位,而是由该楼盘本身所处位置决定的;二是楼盘与学校合作,给学校建校区,从而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不过往往名额有限,并不是每一个业主都能享受学位。

  然而“学位房”屡屡遭遇入学难问题,业主维权事件时有发生。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业主购买的房产并非开发商宣传的附带相应学位,业主要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需要以购房合同的约定来界定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上,很多开发商在宣传过程中夸大其词,特别是在学位房方面,开发商一般仅是口头承诺,并不会将附带学位等条款写进购房合同里,如要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因取证困难,业主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但并未将具体的赠送相应学位的承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那么业主最多可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界定并作出行政处罚,要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最后,建议广大业主在购房前要做好各方面包括销量、学位等的前期调查,包括向各片区教育主管部门详细咨询学区范围,了解该楼盘的开发商是否缴纳了一定的教育配套设施费,看小区是属于哪个学区,并向学校详细询问是否可以入学,不能只听开发商的片面之词,而且对开发商或学校的承诺要留足证据,并将购房附带学位的条款约定到购房合同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万一出现问题也好解决。

  南方日报记者 聂金钊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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