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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停建新规”会否又被钻空子

2013年08月05日 09: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以建设项目是否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为避免有的地方“钻空子”,《通知》规定: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等。事实上,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之后,1997年、1999年、2003年、2007年、2009年,中央多次下文强调管控“楼堂馆所”。更有学者分析指出,从2009年起,几乎每年中央的文件都会涉及“楼堂馆所”一词。然而,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年年喊打”,但各地超标豪华办公楼仍不断出现,尤其是违规建培训中心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此番“停建新规”针对性更强,监管更为周密,惩罚更为严苛,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我们拭目以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有的地方“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除了违规审批,地方政府还经常“偷梁换柱”——冠以“培训中心”、“业务用房”等名义造楼。据有关人士估计,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的培训中心至少超过1万家。历数培训中心数宗罪,不难发现这么几个突出的特性:功能异化,变相创收,滋生腐化;监管缺位,审批不卡,建设不查;运营失范,创收截留,亏损不怕。培训中心重复建设、豪华成风、功能异化的背后,藏着权力寻租的隐忧,已变相成为相关部门和机关的创收工具、“权力寻租”的黑洞和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

  好的制度可以使一个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也可以使一个好人变坏。因此,从长远来看,“一刀切”的“停建”做法并非长久之计,堵的同时,必须想方设法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现阶段,应当凝聚所有可能的制衡力量,让舆论力量与体制内力量对接,促使公共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对公共部门财政预算进行公开,公开预算项目名称、预算项目数额及预算项目如何实施。同时,还要实施严厉的问责制,需要明晰部门责任与岗位职责,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既要解决谁执行、怎么执行的问题,又要明确谁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还要回答谁追究、怎么追究的问题。如此,才能真正约束公权力,规范行政行为,才能遏制“偷梁换柱”建豪华办公楼的歪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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