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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建筑垃圾再生行业被曝管理混乱 监管存漏洞

2013年08月21日 13: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龙岗一再生企业被曝骗补》追踪

  近日,本报刊登了《龙岗一再生企业被曝骗补》一文,引发各方面关注。对于绿发鹏程公司的前世今生,其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由何而来?龙岗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现状如何?建筑垃圾再生行业真相怎样?记者再次深入一线采访当事方绿发鹏程相关负责人,建筑垃圾再生企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试图对建筑垃圾再生行业进行客观展现。

  管理

  混乱

  企业自我监管难绝非法倾倒

  绿发到底有无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对此,曾某予以否认,称龙岗目前旧改项目多,导致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旧改项目不归我们管。“我可以用脑袋打包票,绿发公司停两天工,我们晚上站在大路口看,一定有很多泥头车去倾倒建筑垃圾。”

  “作为再生企业本身不希望倾倒垃圾,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当企业受纳场堆满了或者人员不齐无法开工处理的情况下,只能往外面倾倒。”记者采访了另外一家特许经营建筑垃圾再生的企业,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何杨(化名)透露。

  对于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该如何监管?

  何杨称,“政府主导的拆迁还好点,一般不会随意倾倒,但有的私人承包的拆迁就很难监管,工程队不喜欢把建筑垃圾拉到我们这里来,因为外面有免费或者少花钱的地方可以倒,我们即使发现他们乱排,也没有执法权,有心无力。”

  而绿发鹏程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凭卡清运、自我监督,“我们进行清运的车都是从社会上征集,有专门的运输队。一般有工程就会向车队事先预约,开始清运时,就叫上挖机,在工地门口设卡,运出一辆发给司机一张卡,到达绿发后,凭卡向绿发的值班人员拿钱。有了卡,才有钱。”曾某认为司机肯定不会非法倾倒。

  但在整个清运过程中,绿发是清运主体,又是监管主体,既当裁判也当运动员,该如何监管?有没有第三方进行监管呢?记者先后采访了建设和发改两大部门,并未得到明确的回复。有业内人士建议,应该从源头开始监管,从拆迁位置开始卡死,并合理制定价格。

  行业

  真相

  政府补贴难导致经营亏损?

  “我们现在还在亏本。”绿发鹏程的曾某表示。

  据悉,绿发鹏程从事的建筑垃圾回收项目属于政府扶持项目,政府在用地上给予优惠,绿发位于坪地一块占地5万平方米的地,每平方米每个月只要1块钱租金。政府还给予特许经营权,规定范围内的市政工程都由绿发进行清运,而绿发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政府对绿发进行补贴,据悉,从运营至今绿发共获政府650万补贴。

  “近四年我们所获的清运费有1100万元左右,加上政府补贴的650万元,一共有1700多万元,但其中付出的挖机、人力、电力等费用在970万元上下,而政府也欠了一些钱未给我们,如果仅靠这些,公司是生存不下去的。”曾某说。

  绿发公司把再生产品视为收入来源。在特许经营权的协议中,政府的工程会优先购买绿发的产品,但为了盈利,他们往往会把一些产品卖给开发商小区,这个比例差不多有一半。

  而另外一家特许经营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的生存状况同样堪忧。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何杨透露,从2009年至今经营得十分辛苦,投入2500多万元,光地租每年都要100多万元,但政府对于补贴标准一直没有明确,处理后的再生产品定价也较含糊。

  “这几年没赚钱,如果要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再来,项目听上去很好,但单靠做建筑垃圾再生要亏本。要盈利的话,需要政府支持,但必须规范,企业也必须帮政府实打实处理肥料,同时必须加强监控,政府也必须补贴到位。”何杨表示。

  ●部门回应

  “只负责推广再生产品应用”

  龙岗区住建局:

  8月13日,记者就深圳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采访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该局就有关问题以书面函进行答复。

  该局表示,“查处非法倾倒垃圾事项不属我局职能,我局之前未知悉深圳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非法倾倒垃圾的现象。建筑废弃物的运输管理环节不属我局监管职能范围。深圳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清运的补贴不由我局发放。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决定于合同的签订情况,而这个合同不是与我局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我局不清楚。”

  对于“绿发公司是否具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是否率先选择该公司的产品?”该局回应称:据了解,深圳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100万吨/年。根据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0号)精神,建设职能部门只负责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应用,要求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但并未指定率先选择哪个公司的产品。

  确认对绿发鹏程

  下发650万元资助资金计划

  龙岗区发改局:

  据悉,龙岗区发改局曾作为甲方与乙方绿发鹏程签订《建筑废弃清运及处理委托协议书》等一系列合作协议,曾规定建筑垃圾要拉回厂里处理,不能在公共场所和非指定场所倾倒。

  对于此次绿发鹏程被举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昨日下午14时40分,龙岗区发改局向记者表示,关于绿发鹏程是否有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与他们无关,仅对相关补贴事宜进行说明。

  在该局传来的一份《关于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获得市专项资金扶持的情况说明》中,确认2013年5月,市发改委根据《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建[2012]80号)等文件规定,按项目投资额的10%的比例,对绿发鹏程的项目下发了650万元的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助资金计划。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陶清清 实习生 钟长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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