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私换锁赔租户三千 称因租户先换锁无法入内
2013年10月21日 10: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便迫不及待换锁并拒绝给租户钥匙,租户无奈诉至法院。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房东赔偿租户租金、家具损失共计3000元。
2010年7月,郭某开始租住位于通州区的一套房屋,租期三年。今年6月,郭某告诉房东不再续租。几天后郭某回家时发现,自己的钥匙怎么也打不开房门。郭某马上联系房东,房东承认是自己换的锁,但拒绝给郭某提供钥匙。郭某于是起诉到法院。
房东则称,郭某入住后就更换了原房锁,还把房屋转租。他没有新钥匙进不了房,房子的检查维修都无法进行,换锁也是无奈之举。换锁时郭某已不在房屋中居住,不会给对方造成什么损失。
经通州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东一次性赔偿郭某租金等损失3000元,郭某留在屋中的家具全部归房东所有,房东当场把钱给了郭某。(记者裴晓兰)
【编辑:张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