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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治理“两违”:每年拆除面积不少于3000万㎡

2014年02月11日 15:36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0日从省住建厅和省宜居办获悉,福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两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

  据了解,按照“两违”综合治理总体目标,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对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并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切实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

  《意见》要求各地主要治理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等。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和农村等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将“两违”治理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宜居环境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机结合。

  《意见》明确,将实施“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和城乡建设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违”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要以村镇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和“三旧”改造步伐,改进个人建房审批,规范个人建房政策。

  《意见》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责任制要求,并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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