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公租房首次轮候 网上申请今截止

2014年02月14日 10: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备受关注的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网上申请将于今日24∶00截止。到昨日中午,共有35251人提出网上申请,今日24∶00以后提出申请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根据2013年12月2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自2013年12月16日9∶00起开始受理公租房轮候网上申请。

  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昨天12∶00,共收到公租房轮候网上申请35251份,受理书面材料21005份。

  根据《通告》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将于今日24∶00截止,书面材料提交时间于2月28日18∶00截止。该中心提醒,已完成网上申请但尚未提交书面材料的申请人,请及时网上预约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据介绍,今日24∶00后进行网上申请或于2月28日18∶00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将纳入日常轮候,轮候顺序依受理备案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该负责人介绍说,2月28日首次集中轮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轮候库建成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将面向轮候在册申请人配租。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统一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或者社保时间。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