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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房主卖房签"阴阳合同" 避税不成"亏"18万

2014年06月24日 10:57 来源:东方今报 参与互动(0)

  买卖二手房税费复杂且数额不低,不少人不了解情况对中介“言听计从”,却为此栽了“大跟头”。

  郑州市民刘先生将国基路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在中介挂牌出售,挂牌价88万元。不到一个星期,中介就联系好了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前,中介突然提出,可以不走二手房资金监管程序,在合同中把交易价改成5000元/平方米左右,房款50万元,剩下的38万元房款完成过户时再支付,这样能省下好几万的税费。为了打消他的顾虑,买方也提出,“避税”房款可以先付给刘先生20万元,完成过户再付剩下的18万元。刘先生同意了,并口头约定过户当天支付剩下的18万房款。

  但没想到的是,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却以“剩余房款为20万元而不是38万元”为由拒绝支付。此案经房管局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说,签订“阴阳合同”的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买方就会主张按照网上的签约价格来执行,而卖方则会坚持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来执行。即便法院最终确认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格来交易,由于卖方在交易环节中涉嫌避税,也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贴士

  购买二手房别忘附《费用清单》

  二手房种类很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也不同,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

  一是房款,需要注意的是一定当面谈价格、订合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不法获利。

  二是中介佣金,记得向中介索要正规的发票。

  三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收取的契税、房屋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费,房地产评估公司收取的评估费,房地产交易部门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抵押手续费,银行按揭产生的费用等。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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