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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政策7月1日起落地

2014年06月24日 16:4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四城试点以房养老 试点产品分为两种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对于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了要求: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20%。

  获得“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地,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评估价值怎样计算

  根据《意见》,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

  据悉,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美国本质更多接近于银行的按揭业务,但在我国的业务落点是终身年金保险,资金来源于保险公司自身。

  试点产品分为两种

  《意见》指出,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股市四大板块受益

  养老概念作为长期题材,同时又具有广大市场支撑,有望中长线持续走强。

  具体来看,相关受益股大致分为养老服务平台、养老地产、养老医疗、养老保险等四大领域。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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