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2014年07月14日 13:5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放宽使用限制,扩大使用范围,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制度。
根据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提低控高”。“提低”是指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缴存比例,严格按工资的5%—12%计提;“控高”是指控制高收入管理者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严格按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12%计提。在使用方面,“扩大使用范围,可用于支付房屋(包括保障性住房)租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记者王明峰)
【编辑:孙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