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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甲醛超标租客告房东 要求赔偿检测费、违约金

2014年09月23日 09:4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曲先生以房屋甲醛超标为由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后,对方却拒绝返还房屋押金及租金,他遂起诉要求房主支付检测费用和违约金等共计4000元。近日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曲先生诉称,今年1月,他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对方位于通州区玉桥东路的一套房屋,租金为每月2100元,押金2100元。入住后,他时常感觉房屋有异味,身体不适,后于7月6日委托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房屋甲醛超标。此后,张某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拒绝返还房屋押金以及多收的租金。曲先生认为,张某违反合同约定,向其提供的房屋不适宜人居住并对身体有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颜斐)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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