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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物管默许住宅楼内开店 店主不办证照只为避税(2)

2014年10月16日 14:43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平时没人查

  自己把好质量关

  昨日,记者走访皮先生烘焙工作室所在商住楼,以租房开店为由,向大厦租赁处的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然而,让记者深感惊讶的是,工作人员说该大楼内的单元不得用于开烘焙工作室。

  工作人员说,这栋商住两用楼没有良好的抽风、排烟系统,不适合开饮食店;房间的面积多数为50平方米左右,略显小,不适合对外营业;大楼里所有单位都需要在街道备案,且街道工作人员随时会来“敲门”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会对其发出警告或者做出处罚,管理相当严格。她举例说,在这里曾经有一家美容店开业没多久就被街道查封。

  她严肃地提醒记者,就算管理方和业主同意出租房子给记者开店,所有后果也只能由承租方承担,物管方也会随时上门检查。

  既然管理这么严格,为什么大楼里还有这么多小店呢?皮先生说,“严格监管”只是口头说而已,平时并没有人来检查。重要的是自己把好质量关,尽量不影响别人,这样就基本不会有问题。这种小店成本低,所以成为很多白领创业的第一选择。  

  市食药监局:

  消费者应尽量

  选择正规卖家

  针对住宅楼里暗藏无牌小店一事,记者采访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遵亮科长,他告诉记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其中包括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而且,广州市实行商事登记制度。市民在申请许可前,应先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因此,如果市民发现有住宅楼或商铺违反规定,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现在兴起的利用QQ、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进行食品“私人定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此,许科长提醒,在网购私房菜等食品时,消费者一定要谨慎,尽量选择有资质、较规范的卖家。如果遇到网购私房菜纠纷时,市民一定要注意保留交易凭证,作为维权的证据。事实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食品经营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制定《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记者致电12345,工作人员说,如果发现无牌经营实体店,可直接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至于对通过网络形式进行三无食品销售的投诉,最好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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