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楼上渗水拒修复 楼下遭殃可起诉

2014年11月24日 09:4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张女士:我家卫生间顶部经常漏水,经物业现场查验,是楼上住户的下水管道出现了渗水,再沿没有防水的墙体渗漏到我家的卫生间天花板。当我们要求楼上住户进行维修时,楼上住户以卫生间已作装修,再破除地平、墙体维修损失谁来承担等理由不予理睬,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饶律师: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通过上述法律规定,结合你所表述的事实,楼上业主对你的房屋正常使用明显造成了侵害,如若楼上业主拒绝修复,你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楼上业主停止侵害,修复损毁的下水管道。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