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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价若太低 二次交易会缴更多税费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08日 11:56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2014年,河南省地税部门下发通知,规定六种情形下房产过户不需经省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

  对于近日网上盛传的“直系亲属过户房产可随意定价”一说,省地税局昨日声明,不按真实交易价格进行申报,恶意、虚假申报的避税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其所带来的风险也很大。以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普通商品住宅为例,若直系亲属之间定的交易价格为1万元,那么,该房产再次出售时,房主将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

  反响

  “直系亲属过户房产咋定价”引发热议

  直系亲属过户房产可以不走税务机关的评估价,而是由双方根据实际交易价格决定。2014年最后一天,河南商报记者对该消息进行了独家披露,进而引发了社会热议。

  根据报道,假如直系亲属双方申报价格较低,那么,其过户房产所产生的税额也相应减少。

  不少市民在对此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有疑问:假如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申报价格时最低可写多少?有读者问河南商报记者,是不是只要不低于500元即可?甚至有人理解为,象征性地填个数字就行,比如1元钱。

  近日,还有读者反映,在郑州市区,为啥有的区地税部门确认了这个消息,而有的则表示不知情呢?读者栾女士说,她在郑东新区有一套房,要过户给家人,她想知道,该区何时执行这个规定。

  直系亲属过户房产涉及老百姓的切身权益,今年元旦假期过后,不断有读者给河南商报记者打电话询问此事。为进一步了解详情,昨日,很多市民还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进行咨询。

  声明

  “随意定价”是一种误读,应为“据实申报”

  对于近日坊间流传的“随意定价”一说,昨日,省地税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解释。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走评估系统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定价,这是一种误读,“纳税人必须按照实际交易价格据实申报。”

  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翟翔表示:“据实,没有具体限额,实际多少就是多少。”而且,64号文的六种情形并不针对商铺的过户。

  翟翔说,交易是行为,报税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对自己提供的法律文书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果纳税人虚报交易价格,那么,再次进行房产交易时也要承担税款剧增的风险。

  以一套100平方米、价值100万元的普通商品住宅为例,如果父亲以1万元的价格过户给儿子,产生的税费为:父亲缴纳营业税:10000×5.6%=560元,儿子缴纳契税:10000×2%=200元。而后,儿子在过户5年内将房子以100万元卖掉,儿子需要缴纳营业税1000000×5.6%=56000元,儿子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560-200-(1000000×5.6%)=943240×20%(个税)=188648元,契税由买方支付,不计。两次交易父子共需支付560+200+188648+56000=245408元。

  如果父亲据实以100万元的价格过户给儿子,产生的税费是,父亲缴纳营业税:1000000×5.6%=56000元,儿子缴纳契税:1000000×2%=20000元

  而后,儿子在过户5年内将房子以100万元的价格卖掉,儿子需要缴纳的营业税:1000000×5.6%=56000,儿子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56000-20000-1000000,得出来的是负数,没有所得就不用缴纳个税,契税由买方支付,不计。两次交易父子共需缴纳56000+20000+56000=132000元。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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