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长沙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一个窗口办理

2015年02月03日 13:29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做到统一保障房源、统一保障对象、统一申请受理、统一实行差别租金标准、统一退出管理,《意见》自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统一保障对象,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城市户籍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除此之外,长沙将整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统一设置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窗口,统一申请表格及受理审核文书样式。(记者 赵颖慧)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