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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缺柱子 开发商承担3万多元维修费再退13万

2017年08月23日 11:0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新交的房承重柱子有问题 开发商为崴房子买单承担维修费还退13万

  记者 柏立诚

  云南网讯 章先生夫妇花130多万元买了新房,他们准备装修入住时,却发现房子承重柱子存在质量问题,施工没有按照设计的图纸建设柱子,图纸上应该有的柱子却没有。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费,并要求退还30%的购房款,即40万元左右。近日,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承担3万多元维修费,并退还10%的购房款,即13万余元。

  业主 发现主体结构有缺陷

  2013年8月,章先生夫妇花130多万元在昆明北市区买了一套面积为16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开发商是昆明某知名企业,交清房款后不到两个月就接房了。第二年春天,夫妇俩兴高采烈地去装修房子,却发现房子的承重构件(柱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由于章先生懂建筑,他比对设计图纸后发现房子有多处没有按图纸施工,应该造柱子的地方却没有柱子。这可吓坏了夫妇俩,于是章先生找来鉴定机构检测,确定房子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

  夫妇俩将检测结果送交给开发商,又先后打了多个电话投诉,但一直都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式。

  后来,开发商委托了一家单位对章先生的房子进行加固修复。但章先生不认可,他觉得未对整栋楼进行质量排查就加固是不全面的。因为房屋的墙体砌体材料与施工图要求的砌体材料不符,开发商这种加固不能解决建筑的安全隐患;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查明的情况下,这种修复方案不可取。

  在近一年的交涉无果后,章先生夫妇将开发商告上五华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要求开发商出维修费,还要开发商减价40万元左右等。

  开发商只承认外观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答辩说:房子不存在主体结构有问题,章先生夫妇买的这套房子只存在外观有质量问题,他们愿意维修。

  章先生起诉到五华区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章先生夫妇买的房屋确实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修复费用3万多元。

  法院 开发商承担维修费退款13万

  五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亦认可。章先生的房子经司法鉴定:就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结合双方出示的证据表明,房屋的质量缺陷并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产生的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焦点1】

  因为质量问题延迟装修使用,算不算逾期交房?开发商要不要赔付违约金呢?

  五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小区房子早就验收合格,章先生是之后才接房,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表明这个房屋已由开发商占有转移至章先生占有。而房屋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承担的是保修责任,而非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焦点2】

  章先生称,因房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要求减少购房价款30%的诉讼请求。

  五华区法院认为,开发商交付给章先生的房子存在质量缺陷,在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过约定。且签订合同后,章先生已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130多万元。法院参考合同的履行情况及章先生的损失情况,再结合本案实际,酌情由开发商返还章先生购房款13万余元。

  于是,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开发商向章先生夫妇支付修复费用3万余元,房屋由章先生自行修复;返还章先生夫妇购房款13万余元,并向夫妇俩支付房屋鉴定费4000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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