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外购房“热” 你跟风了吗?

2018年06月11日 14:3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玥 扬子晚报记者 薛马义)随着国内楼市调控收紧,海外房产再次吸引国内投资人的目光。但投资海外房产的“坑”也很深,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海外置业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吕某出于投资目的,与国内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购买位于A国一处公寓套房,并支付了购房款58万元。一个半月后,满以为只要坐等拿房产证的吕某却接到了通知——无法完成交易。按照合同约定,吕某要求房产经纪公司全额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产经纪公司表示同意,承诺尽快退款。可左等右等,吕某的户头迟迟没有进账,只好打起了官司。

  经法院查明,被告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国内,不包括A国,在与原告吕某签订合同后,被告委托了A国的第三方房屋中介购买。由于A国房屋中介操作失误,最终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房产经纪公司返还58万元购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的违约金,即5.8万元。

  ●法官提醒

  海外房地产市场对中国客户来说,既复杂,又陌生。面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市场规则,中国买家切勿盲目跟随所谓的海外购房“热”,应综合考虑自身需求、考量购房风险做出理智决定。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