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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侨报:保障好中国研修生权益是日本的责任

2011年07月01日 13: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16日上午,一些在“3.11日本东北大地震”引发的大海啸中幸免于难的岩手县大船渡市的中国女研修生们返回灾区,在自己的宿舍中寻找还可以使用的物品。中新社发 侯宇 摄  

  中新网7月1日电 日本3・11大地震发生后,在日中国人大量回国,这其中包括数以万计的中国研修生。中国研修生的离去让日本一些企业因人手不足陷入困境,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日本新华侨报》今日对此刊文说,可见,在少子化极为严重的日本,研修生某种意义上缓解了日本劳动力短缺的窘境。日本是研修生勤奋努力工作的最大受益者,理应保障好在日研修生的权益。日本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应杜绝雇佣研修生的违法现象,这关乎日本的形象,更是日本政府的责任。

  文章摘编如下:

  根据日本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合作机构(JITCO)6月27日刚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日本拥有的外国研修生,以国别划分,中国研修生数量占据首位——人数达到3万8753人,占所有外国研修生总人数的80.7%,其他各国研修生数量总计不过万。

  近年来,中国研修生数量一直占据较大比例。虽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人均收入不及日本的十分之一,且中国东西部差距较大,有人曾这样描述,“中国东部地区像欧洲,西部地区像非洲”,在日中国研修生主要来自中国的欠发达地区。不可否认,日本的研修生制度给中国研修生提供了学习技能于赚钱的机会。

  日本于1990年6月创立了“研修制度”,3年后,日本法务省又出台了“技能实习制度”。日本为研修生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规定,接收研修生的单位应配备研修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无偿向研修生提供住宿,并负责为研修生投“研修生综合保险”等;研修生的月津贴一般在6万日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过9.5万日元。对于来自中国贫困地区的研修生来讲,这样的待遇是诱人的。但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日本并不是人间天堂。

  即便日本法律规定,技能研修生可以根据日本雇佣合同得到相应的报酬,公司不能要求研修生加班,也不能强行指定实习生加班。可实际上,中国研修生在日本都是被分配到日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从事的是最脏、最累、最苦、最危险的职业。他们经常被迫在艰苦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薪水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有肮脏、危险的工作都由中国工人来做。”日本是一个充满艰辛和歧视的国家,中国研修生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中国研修生与日本资方之间发生最频繁的就是关于劳动报酬的纠纷,中国研修生被日本一些企业当成“使用完扔掉”的临时劳动力,无视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日本工厂主以“遣返回国”为要挟,迫使中国研修生就范于日本资方实施的人身自由限制,中国女研修生遭到性侵的案例也不鲜见。据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的统计,到2006年3月31日为止,已有137名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死亡,其中中国人占了83人。

  实际上,这种制度令日本食品加工业、建筑业、制衣业和电子制造业受益,这已经是普遍共识。日本本国工人因工资低和条件艰苦而不愿从事这些行业的工作。日本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应杜绝雇佣研修生的违法现象,这关乎日本的形象,更是日本政府的责任。(侯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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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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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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