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华裔女童手术后瘫痪 医院赔602万令吉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2008年,12岁马来西亚华裔女童因S形脊椎问题而进医院动手术,结果反导致她终生瘫痪,而她也在入院动手术后至今7年不曾回家。
过后,院方因为她长久住院而未缴还医药费,遂起诉女童以追讨医药费,结果女童父母提出反起诉,并把院方及医生列为答辩人,指女儿因院方医药疏忽而全身瘫痪,高庭司法专员诺汀聆审此案后判决女童获得602万3802令吉的赔偿金。
同时,诺汀也判决女童父母必须偿还院方235万13令吉85仙,即女童之前所拖欠的所有医药费。
案情显示,受害女童纪君慧是于2008年6月2日入住槟安医院,同年6月4日接受S形脊椎调整手术,不过,手术结束后,女童就此终生瘫痪。
女童目前已18岁,她从7年前入院动手术至今不曾回家,一直住在医院接受治疗。
早前,院方入禀高庭起诉女童的父亲纪文顺及母亲洪妹金,以向他们追讨女童所拖欠的医药费。
过后,当油漆工友的纪文顺及当侍应的洪妹金遂为女儿提出反起诉,并把院方、骨科医生戚志耀、麻醉医生帕特里克陈及骨科医生王川德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指他们因医疗疏忽而导致纪君慧全身及终生瘫痪。
诺汀判决时说,辩方在手术前后都有疏忽,在手术前,辩方没有为女童父母充份解释手术后将会面对的风险,导致女童的父母在不了解风险的情况下,让女儿接受手术。
“在女童接受手术后,辩方在病患情况还不稳定时,过早把她从加护病房转去普通病房,但女童当时还需要严密的看护。”
因此,诺汀判处女童及父母获得总额高达602万3802令吉的赔偿金,并需附加利息,与此同时,诺汀也谕令辩方必须负责支付6万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