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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克里斯滕森与谁同屋 律师专业答疑

2017年07月07日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虽然克里斯滕森已被锁定为绑架章莹颖的嫌疑人,但仍有一些问题让公众感到困惑:和克里斯滕森同住一套公寓的人究竟是谁?如果被定罪,克里斯滕森在不同情况下将分别面临何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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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 资料图

  在社交网站上,网友创建的“纪念章莹颖”(Remembering YingYing Zhang)账号转载了伊利诺伊州律师苏珊·巴斯克的一篇文章,从专业角度对这些疑问做了解答。苏珊律师从业已有16年,她同时具有伊利诺伊州和加州的律师执照。她在回答问题前首先强调,在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证实有罪之前,他是被推测为无罪的。她所回答的一切问题,并非意味着陈述嫌疑人有罪。

  问:起诉书中提到,当联邦调查局(FBI)的探员进入嫌疑人的公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住在那里。那么,那个人是谁呢?

  答:我不知道,但我猜测应该是克里斯滕森的妻子。有报道说,其公寓邮箱上除了克里斯滕森的名字外,还列出了一个叫“Zortman”(佐特曼)的名字。克里斯滕森已婚,网上的消息显示一个名叫“米歇尔·佐特曼”的女士和克里斯滕森是夫妻关系。

  更主要的是,起诉书中提到,该公寓的另外一名居住者允许联调局探员进入私人房间进行搜查,而且允许搜查克里斯滕森的手机。从法律上说,一名室友不会有条件允许警方搜查克里斯滕森的私人房间和手机,还允许拿走其手机,但如果是嫌疑人的妻子,她就可以那样做,因为在伊利诺伊州,妻子被认为是其住所和里面所有物品的平等“持有者”。

  问:这是否意味着案件发生时,嫌疑人的妻子也在现场?

  答: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很可能没有。2017年6月9日是个星期五,当此案发生时,他妻子或许出城过周末了,如果真的是他妻子和他一起住在那个公寓里的话。

  问:克里斯滕森是被按照哪条法律来起诉的?

  答:联邦检察官是以联邦绑架罪(具体为联邦法典18 U.S. Code §1201)起诉他的。根据起诉书,至少有两条涉及州际间的往来,导致此绑架案被按照联邦司法来处理。被列出的两条分别是,嫌疑人在另外的州购买涉案车辆并将它带到了伊利诺伊州,以及使用网络。

  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位发言人暗示,此案中的证据将经过大陪审团审理,由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指控克里斯滕森,但大陪审团极有可能同意由检察官放在他们面前的任何起诉书。

  注意,大陪审团是由一组市民组成的,被列在陪审名单上可听审此案中的证据。这个过程是秘密不公开的。检察官将把证据呈现给大陪审团,由他们投票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以及以何种罪名起诉。如果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正在监禁中或保释中的被告,那么法官必须快速发出通知,嫌疑人就可能被释放。

  问:如果被定罪,克里斯滕森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答:他将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或终身监禁。如果因绑架而导致任何人死亡,他将面临终身监禁或死刑。根据法律,由绑架导致的“任何人”死亡,这里的“任何人”可以是被绑架者、绑匪之一、调查此案而被杀的警察、任何旁观者或任何其他人。如果两个或以上的人共谋绑架,而其中一人实施了绑架计划,刑罚将是数年或终身监禁。

  联邦的刑罚同样要遵从这个量刑指南,但联邦司法制度中没有减刑一说,比如服满6个月就可以减刑1个月之类。如果判决是“终身监禁”,那就没有假释的可能。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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