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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签证有效期滞留乌兹别克斯坦 中使馆吁重视

2018年03月26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期,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遇到多起中国公民因对乌签证有效期理解有误,导致在乌逾期滞留案例。鉴此,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赴乌的中国公民:

  一、有效签证是外国公民在乌合法停留的最主要凭证。务必在签证生效日之后(含当日)入境,在签证有效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离境。

  二、根据乌有关法规,签证过期属于行政违法,需经法院判决方可出境。根据违规程度,判决结果可能为罚款、驱逐出境(若干年内不得入境)或拘留。

  三、以下图为例,签证上“FROM”后日期为签证生效日,“UNTIL”后日期为签证有效期截止日。“NUMBER OF ENTRIES”标注“3(three)”,“DURATION OF STAY”标注“90 DAYS”,含义是在签证有效期内可3次入境,在乌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90天,且必须在签证有效期截止日前离境。即该签证持有人可在2018年1月15日后(含当日)3次入境,但3次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90天,且最后一次必须在2018年4月15日前(含当日)离境。

图片来源: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网站。
图片来源: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网站。

  中国驻乌使馆提醒来乌中国公民准确理解乌签证有效期含义,拿到签证后务必仔细查验签证种类、有效期、停留期等关键要素,避免因疏忽造成违法事实。如需咨询或有情况反映,请及时拨打中国驻乌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98-93-5018574,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使馆工作人员将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编辑: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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