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多子女家庭需哪些条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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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多子女家庭需哪些条件?
2010年01月11日 16:37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个多子女家庭是由父母以及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组成,这三个孩子可以是该父母的共同的孩子,也可以是一方的孩子, 关键是孩子在经济上的依靠关系。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65%上的残疾,那就是父母加上两个孩子。

  父母是分居的,即一方加上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哪怕没有共同生活,但有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父母中有一方已故,另一方加上两个孩子。

  孩子的条件

  -单身;

  -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未满21岁,或年满21岁,但未满25岁,并正在求学;

  -经济上尚未独立,此处的独立是指他/她的工资收入低于行业间最低工资;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条件。

  所需文件

  -由父母填写申请表格;

  -全家人的居留证(身份证);

  -LIBRO DE FAMILIA或孩子出生证明;

  -两张7X5大的全家福照片;

  -全家的住家证明;

  -如果家里有残疾人,需要残疾证明;

  有效期:三年(到期更换)

  呈送地点

  各大区政府的家庭服务部门或通过挂号邮寄(摘自:西班牙《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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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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