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侨报:在日中国人首次被判死刑的警示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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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侨报:在日中国人首次被判死刑的警示性
2009年08月03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3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8月2日刊发署名文章说,近日,一名41岁的在日中国人陈德通因琐事报复致6名同胞死伤,在日本东京监狱被处死。据悉,这是在日中国人首次被执行死刑。这一事件对于广大的在海外的中国人,尤其是在日本的中国人具有警示意义。

  文章说,战后,在日外国人主要指在日韩国人和朝鲜人。但是现在,日本社会正发生巨大变化,高龄少子化导致劳动力减少,市场今后将缩小,经济增长也会越来越难。20年前,上海人和福建人率先涌入东京,改写了东京华人社区的历史。2000年以后,大批来自东北的华人又在东京寻找生活新据点,如今东京圈的中国人保守估计超过35万人。在日华人从人数上已经超过了在日韩国、朝鲜人,成为在日外国人“第一大族群”。

  文章表示,随着留学生来日人数增多,日本的留学生政策不断紧缩,导致生活拮据和学费无着等现实问题,再加上来日中国个别人的个人素质出现滑坡,在日犯罪表现出凶恶化、季节化、智能化倾向,日本媒体不断炒作“在日华人犯罪”的新闻,引起了极大关注。

  文章指出,这次被处死的陈德通与1998年10月以来发生在东京以及周边地区的25件杀人、强奸和偷盗事件有关。陈德通的悲剧性还在于,他大都针对平民下手,甚至对同胞下手,杀死的五个人全是中国人。这不仅破坏了日本社会的稳定,还破坏了中国人的自身形象。

  据了解,目前日本监狱在押的中国死刑犯还有4人。陈代伟、何力1992年5月30日在东京多摩市的一家金店抢劫杀人,薛松于2000年9月22日因感情纠葛杀死2名中国人。魏巍则于2003年6月19日夜,伙同中国人杨宁、王亮杀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4万日元,并将被害人身体铐上铁块和哑铃,沉入大海。 

  文章称,如果说20年前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是田园牧歌式的理想励志,而香港影片《新宿事件》则是残酷的黑暗现实。据说本片不能在中国大陆上映的最大原因还不仅仅是暴力血腥,而是片中在日华人的形象问题。“《新宿事件》以小观大,从华人小群体,依稀看到当代中国社会的缩影。港片走东京不为别的,而是为了一个大陆不能拍的活生生的现实题材、一个当代中国热的悲剧”。

  文章最后指出,当然,也不能因为少数中国人犯罪否定大多数在日中国人的纯洁性,他们用聪明才智树立了崭新的形象。但是,在日本的中国人无论侵犯的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自身形象也是当务之急。(王锦思)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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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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